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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47号建议的答复

稿件来源: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6-08-18

 

 教建议[2016]第580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双创能力的建议”收悉。现就教育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方面


  教育部积极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在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1所直属高校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管理改革试点,取得了预期成果。二是与科技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研究起草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三是改革科技评价办法,支持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下一步,教育部将尽快出台《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并组织实施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指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二、加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方面


  (一)加强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培养


  1.创新科普教育形式,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


  2013年,教育部会同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中国科协共同主办了“神舟十号航天员太空授课活动”。在大约40分钟的授课中,航天员通过5个基础物理实验,展示了失重环境下物体运动特性等物理现象,并通过视频与设在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的地面课堂进行互动交流,全国6000余万名中小学生通过电视直播同步收看了授课内容。这次太空授课是我国首次把学校讲台搬上了太空,实现了宇航员“老师”与全国学生的实验互动,创造了全新的科普教育形式,引起了广大中小学生强烈反响,点燃了孩子们探索未知、崇尚科学的激情,极大地促进了青少年科普教育的发展。为提升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近年来,教育部和中国科协联合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少年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2.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


  为提升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近年来,教育部和中国科协联合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少年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201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教基一〔2011〕2号),会同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科协依托现有科技自然展馆、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型企业、园区等资源单位联合建立了61家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为向青少年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养、培养创新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3.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明确把创新教育作为培养目标要求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提出,培养学生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明确提出增强与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学生经验的联系,拓展视野,引导创新与实践。同时,中小学设置综合实践活动,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并逐步形成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4.将创新教育要求纳入中小学学科课程教学中


  中小学各学科都根据学科特点,对创新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学科教学强调培养学生问题意识、探究意识。如小学科学课程要求学生“想知道,爱提问;喜欢大胆想象;认识到科学是不断发展的;不迷信权威”。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提出了技术的本质在于创造,技术课程是一门以创造为核心的课程,要激发学生的创造欲望,享受创造的乐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此外,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还留出一定的课时空间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当地的特点和需要安排课程内容。许多地方和学校,如山东省章丘四中,积极开发科技与创新、纸艺创新制作、发明与创造等特色课程,加强创新教育,增强育人效果。


  5.将创新教育纳入评价体系


  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内容中,考察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察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意见》指出,学生要如实记录本人参与创新活动的信息并提供事实证明材料。材料可在公示审核后,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意见》还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意见》制订实施办法。


  (二)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教育部高度重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2015年国办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来,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一是推动高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情况,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二是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卓越医生、卓越法律、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以及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计划,以培养创新精神和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探索建立了部部、校校、校所、校企、校地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三是推动高校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2.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一是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推动高校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二是推动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纳入学分管理的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选修课。三是推动各地各高校加快推出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201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特别强调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管理制度创新。截至去年底,在“爱课程网”等主要课程平台上线了29门创新创业教育在线课程。


  3.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一是推动高校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二是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三是推动高校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


  4.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一是促进高校实验教学平台共享,2015年,教育部重点建设了10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二是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共立项29339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24864项、创业训练项目3068项、创业实践项目1407项;参与学生数达12万人;支持经费共计4.98亿元。三是举办了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累计有1800余所高校的57000多支团队、20万名大学生参赛,提交项目作品36000多个,共300支团队入围全国总决赛,影响和带动百万余名大学生参与活动。李克强总理对大赛作出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接见了获奖学生、指导老师和专家评委代表。


  5.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相关制度


  一是推动高校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并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允许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二是推动高校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专门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深入、持续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推动高校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办好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好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认定一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同时加强各地各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经验推广,努力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三)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1.完善制度规范


  2014年,教育部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要求各地各职业学校开展以就业创业教育为重点的职业生涯教育,开展职业精神教育、就业创业准备教育、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提高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201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等,切实增强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要加大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等。


  2.加强课程教学


  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课程,加强职业指导。一是高职院校健全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推动各校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选修课。二是将“职业生涯规划”作为必修课纳入中职德育课课程体系,要求各中职学校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创业培训,系统培养学生职业规划意识和职业发展能力。


  3.推动相关活动


  一是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其中的“职业生涯规划类”赛项将竞赛活动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教学有机结合,加强以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成才观、就业观、创业观为主要内涵的职业生涯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信心、努力学习,顺利走上工作岗位。二是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动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技能培养。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更加注重对选手创新创意等综合职业能力的考核,40%的赛项加强考核权重,如三维建模数字化设计与制造赛项,比赛内容包括“数据采集、建模与创新设计”和“创新产品加工、装配验证”两部分,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自由创新能力。


  下一步,教育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以就业创业教育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加大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开足开好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课程。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组织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对《职业生涯规划》教学内容进行调整,突出以职业理想为重点的职业生涯教育。三是继续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推进赛项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引导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为职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感谢您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