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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CVEQC 职业培训工作系统        发布日期:2014-10-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关于“加快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的要求,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委托“职业教育评估系统架构与高职院校下轮评估实施方案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对原“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更名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组织了平台使用培训。为做好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平台数据采集是提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决策管理能力的重要依据,各地及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做好业务培训、数据采集等有关工作,确保平台数据准确及时上报。

二、平台版本

此次数据填报提供“标准版”和“网络版”两种版本,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使用。

1.标准版,是单机版向网络版的过渡版本,在保留单机版设置风格的同时,提升智能化水平和可操作性。标准版平台包括平台软件、《操作指南》、《调整说明》,以及“数据智能同步系统”。

2.网络版,设置风格沿袭单机版,但采用了不同的数据采集和输送模式,并提供了移动采集手段。

各省自行开发使用的网络版,要确保采集的数据能生成标准版,并能通过“数据智能同步系统”上传教育部云空间。

三、平台下载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和职业教育评估网(http://www.zgzjpg.cn/)开设“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专栏,即日起可在该专栏下载2014年标准版和网络版平台。

四、其他

1.平台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31日。

2.平台报送不再采用光盘,各高职院校通过“数据智能同步系统”直接将平台数据上传到教育部云空间。

3.因平台已具备省级数据汇总功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权限设置进行应用和管理,故不再使用省级汇总版。

4.在数据采集、上报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课题组咨询。

网络技术咨询:职业教育评估网http://www.zgzjpg.cn/

咨询电话:020-87608685

专家咨询: 杨应崧yingsongyang1@hotmail.com

何锡涛hxt3163@163.com

樊至光1667940811@qq.com

  13802975536@139.com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201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