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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公共财政对高技能人才培养

稿件来源:CVEQC 职业培训工作系统        发布日期:2010-05-12

加大公共财政对高技能人才培养
 

“当前,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薄弱,培养体系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勇说,“加强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实现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必要举措,有利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就业岗位。因此,必须加大技能人才,特别是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朱勇代表说,目前,全国技师、高级技师仅占技能劳动者的4%,而企业需求较大。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也仅为21%,与经济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30%的比例相比,明显偏低。
  在我国,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为传统的企业培养模式,即通过生产一线岗位磨炼培养,一般需要10年以上时间;另一种是学校培养模式,即通过在职业学校的培养,再经过到企业磨练,一般需要3-5年。显然,学校培养模式较为快速。近几年这种模式已成为高技能人才快速培养的重要手段。
  然而,上述两种培养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资金投入不足,尤其是后者。以安徽省为例,全省共有12所技师学院,在校生规模为5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规模为2.3万人,财政人员经费约3500万元,生均约6000元。财政专项经费基本为零。学校发展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收取学生学费。因此,解决资金投入问题已成为制约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突出问题。
  朱勇代表建议,各级政府应加大公共财政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一是在财政科目上,设立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科目;二是在城市教育附加费中设立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三是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