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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平:我国职业教育的形势和发展思路

稿件来源:CVEQC 职业培训工作系统        发布日期:2010-09-13

 一、职业教育概况

    (一)简要历史回顾

    我国的职业教育很早就存在,但由于儒家思想的影响和工业化起步较晚的缘故,这类教育一直十分薄弱,在古代教育体系中长期未纳入主流教育。我国古代职业教育的主要形式为学徒制。

    现代意义上的职业教育在我国仅有一百多年历史。我国近代最早的职业学校是1866年(同治五年)建立在福州马尾的福州船政学堂。这所学校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发轫。职业教育正式进入学制系统到2004年整整100年。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把初等、中等、高等实业学堂(即职业学校)与普通大中小学堂并列纳入学制系统,当时的实业学堂分为农业、工业、商业和商船四大类。

    职业教育在旧中国发展十分缓慢。到1949年,仅有1174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也仅有23.15万人(含中等师范学校610所,在校生15.15万人)。

    新中国成立后内地职业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1978年)之前,我国职业学校教育主要有两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1976年,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师)3710所,在校生91万多人。其中,中等技术学校1461所,在校生38.6万人; 技工学校1267所,在校生22.1万人;中师982所,在校生30.4万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内地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邓小平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共同努力,使教育事业的计划成为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个计划,应该考虑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的比例,特别是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根据这一精神,教育部开始着手中等教育结构调整工作。

    1980年,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和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报告》指出:中等教育改革,主要是改革高中阶段的教育。具体措施分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改革普通高中的课程,普通高中要逐步增加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二是将部分普通高中改办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三是各行各业举办职业(技术)学校,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还可试办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四是积极发展和办好技工学校;五是努力办好中专学校。这一文件的出台,正式拉开了中等教育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序幕。这一举措也成为中国教育体制全面改革的先声。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作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提出: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工业、农业、商业等各行各业有文化、懂技术、业务熟练的劳动者。1996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确立了职业教育在中国教育体系中的法律地位。该法于同年9月1日实施,标志着中国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

    教育体系中的职业教育。我国教育系统客观上存在三个子系统:一是普通教育系统,二是成人教育系统,三是职业教育系统。职业教育是中国教育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确定了科教兴国战略,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职业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职业学校教育与各种形式的培训并举,又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

    职业教育办学格局。我国职业教育办学主体有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2000年,教育和其他部门举办职业学校12558所,占学校总数的85%;企业举办职业学校1594所,占学校总数的11%;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职业学校778所,占学校总数的5%。

    学校、在校生和教师数量。2003年,我国共有职业技术院校16714所,其中初等职业学校1,019所,中等职业学校14,787 所,高职(专科)院校908所。在校生共有1808.49万人,其中初等职业学校72.4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256.72万人,高职(专科)院校 479.36万人。专任教师94.06万人。其中,职业初中3.0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71.29万人,高职(专科)院校教师19.69万人。在中等职业学校71.29 万专任教师中,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2.81万人,普通中专17.04万人、成人中专7.53万人、职业高中25.8万人、 技工学校15.3万人、其他机构2.8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与专任教师之比为17.6:1。

    职业教育发展出现新的局面。上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后期,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呈直线上升的态势。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出现了连续几年的下滑。目前,中等职业教育已经摆脱前几年规模下滑状态,进入了持续回升的阶段。从2001年到2003年,中职的招生数从398 万人增长到515万人,增长了29%。高等职业教育迅猛发展。1998-2003年,高职的招生数从43万人增加到200万人,增长3.7倍,占普通高校当年招生数的52.3%,基本形成了每个地市至少有一所高等职业院校的格局。另外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蓬勃开展。

    1996-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走势

    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第一,职业教育的发展是与整个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的,或者说职业教育发展是社会发展提出的要求的一种反映。鸦片战争以前,中国长期处于传统的农业社会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社会分工也十分简单,社会对职业教育不可能提出很高的要求,甚至鄙视匠人。传授技艺的职业教育只能是“师带徒”的形式,只能是个体和少数群体的行为,不可能进入“大雅之堂”,更不可能成为人们认同的社会事业。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社会分工逐步细化,各种职业技术含量逐步增加,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意义逐步认识、要求逐步提高,开始出现早期的“实业教育”。第二,职业教育发展的状况是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最直接的反映。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职业教育,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则有不同水平的职业教育。农业社会和工业化社会中职业教育发展状况是不一样的。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标志。在我国,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反映在教育上,就是不同地区对于职业教育倚重程度的不同和发展水平的不平衡。第三,教育要主动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同时应担当起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如果不适应社会发展,我们的教育就不能说是一个先进的教育。教育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如果这个方向不坚持,教育就发展不起来。中国所处的整体世界背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体制也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已经实现了小康社会目标,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现在正在向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迈进。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职业教育需要更大的发展。

    二、新时期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基本思路

    进入新世纪,我国职业教育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2002年7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8月,《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正式颁布。2004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转了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把“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作为重点实施的六大工程之一。2004年6月,国务院七部委在南京召开了又一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9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根据两次职教会和相关文件、规划的精神,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继续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合理规划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着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1.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继续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

    大力发展的方针是一以贯之的,继续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要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一要突出改革创新精神和服务意识,坚持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教育教学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要突出注重社会需求和提高质量,要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劳动力市场需求,增强职业教育自主发展的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要突出协调发展和结构合理的要求,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四要突出培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五要突出发展的重点地区是农村和西部地区。

    从现在起到2007年,在高中阶段教育中,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保持大体相当,在有条件的地方职业教育所占比例可以更高一些;在高等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应占一半以上。高等职业院校原则上不再升格为本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也不得改办为普通中学。要巩固和不断加强现有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结构。

    2.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

    发展职业教育,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要做好“四个服务”: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为推进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

    发展职业教育,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主要承担着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和部分专门人才的任务,它和普通高级中学教育最大的区别是其学生毕业后绝大部分要就业,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和服务。“就业是民生之本”,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既反映了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也是职业教育实现人民愿望的必然选择,是职业教育的优势所在。

    发展职业教育,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转变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专业学科为本位向职业岗位和就业为本位转变。二是转变办学模式,坚持实事求是,探索灵活、多样、开放的办学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设置、学籍管理、课程开发与安排、教师聘任、教材选用等方面的自主权,提高其面向市场依法自主办学的活力;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职前和职后教育相结合,以社会需要为准则,开展形式多样、长短结合的职业教育,不拘一格培养人才;实行开放式办学;整合教育资源,使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方向发展。三是转变办学体制,促进多元办学格局的形成。加快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加快改革公办职业教育。民办教育近年来有一些调整,民办教育目前的趋向是由追求学历教育向职业教育方向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国家的发展方针是“积极发展,规范管理”。四是转变办学机制,推动产教结合,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开展“订单”培养。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方式如何确定等问题要慎重考虑,不能无的放矢。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满足就业需求两者是统一的。

    3.合理规划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今后几年,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可以概括为建立“一个体系”、实现“三项任务”、确保“两个重点”:

    建立“一个体系”,即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实现“三项任务”,即2003-2007年,为社会培养3000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1000万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每年培训城镇职工 5000万人次,培训农村劳动力超过1亿人次,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000万人次以上,每年为300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培训;到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的年招生规模达到350万人,面向西部地区年招生规模要达到120万人。

    确保“两个重点”,即要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要把农村和西部地区作为职业教育工作的重点。

    4.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三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四是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五是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实施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市地级人民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责任。

    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就是要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行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职业学校与劳动力市场密切联系的机制。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就是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注重培养学生的敬业、诚信、务实精神。进一步调整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整合资源,努力建设一批规模较大、质量较高的骨干示范学校,使省级以上骨干示范职业学校达到5000所,在校生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的60%左右。进一步调整专业结构,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的需要,面向市场设专业,突出特色办专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不拘一格办学,大力推动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的试验,让所有需要接受职业教育的人愿意学,方便学。加强教学内容和方式的改革,突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和动手能力,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实施联合培养,努力使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就业有优势、创业有本领、升学有希望、终身发展有基础。加快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的“立交桥”,进一步沟通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的渠道。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切实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目前,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非常重要,是职业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和教育管理人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职务聘任制度;广泛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同时,继续采取各种方式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相关学历层次,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带头人;要重视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工作,逐步实行校长持证上岗的制度;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逐步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网络。

    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实施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职业学校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下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部分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职业院校开设的主体专业,经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切实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开展创业教育,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小城镇、农村就业或自主创业;要利用社会就业服务体系或建立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为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地或异地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便利条件;全社会要为职业学校毕业生多种形式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服务和政策支持。

    5.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着力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要切实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按照服务于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快构建灵活开放、特色鲜明、结构合理、自主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首先,这个体系必须是和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相互贯通、紧密结合的,使职业教育城乡统筹、东西结合、有序流动、统一开放。要通过统筹和集成各类职业教育的资源,使其成为技术工人培养、劳动力转移培训、企业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科技推广、扶贫开发以及对普通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和渗透职业培训的公共平台,成为为经济、社会、科技、文化服务的开放资源。其次,这个体系必须与现代化建设对多层次多样化的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结构相适应,使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协调、职业学校教育和培训共同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衔接。第三,这个体系必须考虑我国人口和生产力的布局结构,使区域布局、学校设置和专业结构贴近基层、贴近现代化建设第一线,贴近就业市场,基本上形成每个地市有一所或以上的高等职业学校,每一个县(区)办好一所或几所骨干职业学校(中心)的布局。

    二是要切实加快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培训。积极推进教育部等六部门实施的“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到2007年将在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和护理四个专业领域培养100万毕业生,短期技能提高培训300万人次。加快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为新型工业化提供更加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要认真实施好劳动保障部等部门推进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同时,适应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需要,要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

    三是要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服务。要加强统筹,把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和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要统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发挥县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的龙头作用,有效整合并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业推广、培训机构资源,继续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和“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要认真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农业部等六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努力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村的招生和培训规模,努力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和转移后的培训。

    四是着力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学生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力争到2007年,分期分批在重点专业领域建成一批条件较好、专业种类齐全、适应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实训基地。实训设备的配置要与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以通用、实用为原则,重点解决好数量不足、实习工位短缺等问题,为学生提供足够时间的高质量的实际动手训练机会。

    五是要以提高教师实践技能水平和师德建设为重点,加快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扩大专业教师培训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规模。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要深化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员聘用(任)制度。对于到职业院校担任专职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和技师可评聘教师职务。职业院校中专业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条例的规定,再评聘第二个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深化职业院校教职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把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岗位津贴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