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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CVEQC职业培训项目合作单位和学员的公开信
稿件来源:CVEQC 职业培训工作系统 发布日期:2018-04-11
CVEQC职业培训项目各合作单位和学员:
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十一条规定: 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职业分类、职业标准、职业发展需求,制定教育标准或者培训方案,实行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近期有学员反映,部分授权单位存在教学管理不完善、师资培训不到位、培训考核工作不深入、责任心不强、未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等问题。在此,我方郑重重申,希望各授权机构严格做好学员培训、考试相关工作,严把培训质量关,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夸大证书作用,严禁以任何欺骗手段误导学员,应本着服务社会、赋能劳动者的宗旨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精益求精、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对于违反项目宗旨及相关约定的行为,我方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并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希望各相关合作单位主动学习了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举措及相关政策调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优势,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取得相应办学资质,自主开展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打造自有培训品牌;或聚焦企业经营需求,共同推动岗位培训开展,为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提供服务。我方将通过多种形式,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新职业、新技术技能培训的路径与新模式,携手各合作单位共同推动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助力劳动者就业创业。
证书效力
一、CVEQC证书是指由中国职业教育资格认证中心、知道创宇(安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知道创宇职业技能鉴定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培训、远程培训、以及新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示范性培训项目。参加上述培训合格者,颁发CVEQC职业培训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规定,本证书可作为接受过相关职业培训的有效证明;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参考依据。
二、CVEQC证书侧重于对学员岗位能力与实操业绩的综合考核,核心用途为助力学员在职能力提升、强化就业技能,为学员职业发展、岗位晋升及就业竞争力提升提供参考依据。
三、CVEQC证书属于市场化职业技能培训与能力水平评价类证书,评价结果可通过CVEQC项目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核实,真实有效。该证书为非准入类、非强制性证书,不作为相关职业法定准入依据。
考试系统登录:www.cveqc.org
项目合作审批:cveqcvip@126.com
投 诉 邮 箱:cveqcvip@163.co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 治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专业人才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CVEQC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导航计算机培训中心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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