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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通道

稿件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日期:2021-08-04

创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机制,要围绕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这个核心目标展开,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通道,为其打造更加强大、更加温暖的权益保护伞。

据《工人日报》报道,全国总工会日前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力争到2022年12月底,全国新建各类基层工会组织24万个以上、新发展工会会员1600万人以上,其中新发展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4个群体会员800万人以上,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最大限度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呈现组织方式平台化、工作机会互联网化、工作时间碎片化、就业契约去劳动关系化,以及流动性强、组织程度偏低等特点,其权益维护面临许多困难,各界一直呼吁要破除制度障碍,为其构建劳动权益保护屏障。

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是为其提供维权服务的基础环节,只有将这些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使工会成为这些劳动者愿意依靠的组织,工会为其提供维权服务才有更顺畅的条件。

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既是党交给工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工会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的前提基础。工会自2018年启动“八大员”集中入会行动以来,经过不懈努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同时也发现一些单纯依靠传统入会方式无法跨越的难题。比如,工会属地化组建方式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分散流动的就业方式不适应;一些地方工会虽然启动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入会方式,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往往线下难联系、线上难接触,其入会途径不畅、稳定性不足;一些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后,工会的经费保障、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管理模式等后续问题与其现实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等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入会进度和质效。

与破解其他领域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难题一样,通过加大改革创新和探索实践力度,破解制度性、政策性难题,是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难题的不二选择。

创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机制,要围绕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这个核心目标展开。比如,针对这些劳动者就业灵活、组织形式多样的特点,入会机制也应因地制宜,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企业“单独建”、龙头企业“牵头建”、借助行业力量“推动建”等方式拓展开来;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触网不足、流动分散等特点,一方面畅通网上申请入会通道,方便其中的“指尖族”“键盘侠”轻松入会,另一方面布点建立流动入会窗口,加强“小三级”工会建设,发挥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的兜底和覆盖作用;针对一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工会了解不够、黏性不强等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和保障举措,以贴心服务拉近与劳动者的距离。

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当下各方关注的现实问题。前不久,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人社部等八部门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也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这些文件从不同方面聚焦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以共同推动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是工会组织推动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的重要一环,各级工会要努力创新工作机制,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通道,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打造更加强大、更加温暖的权益保护伞,不断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郭振纲)